作者:十割狂魔
在绕我转了几圈后,它躲开了我伸向它的触管,蹿到了门外面去。
我以为它被吓得逃走了,心想这也不错,不用我费心思去解释为什么狗死在了家里,身上还冒着血洞。
但没想到的是,这家伙过了一会又跑了回来,嘴里还叼着一只鹌鹑。
绝大多数狗是不会爬树的,但树丛浣熊犬是个例外,天知道它从哪里抓到的鹌鹑。
我食指大动,当即便用爪子撕开了鹌鹑的肚皮,将它的心脏、肝、脾、卵巢,以及最鲜美的大脑部分都掏了出来。
剩下的部分只是一堆蛋白质、脂肪和骨头,我对它们没有兴趣,于是将推给了那条狗。
它倒也不嫌弃,咬住那鹌鹑的脊柱就开始啃了起来,尾巴摇个不停,嘴里还发出了哼哼声。
就在这时,我父亲回来了。
我听见了车的声音,但没想到是他回来,所以没来得及打扫,只来得及把嘴擦了一下。
父亲回来后哪也没去,径直来到了我的婴儿房。
“苔米,你看到我们新买的耙子放在...哦,天哪!”
他看到了我,而我手里正攥着一把鹌鹑内脏,周围的木地板上全是血迹,而狗子正在一旁欢快地啃着鹌鹑翅膀。
完蛋,暴露了。我心想。
没有一个正常的身份,想要躲开IMA的搜捕可不太容易,也不知道暴露后母体和我该去哪里流浪。
在我还没想好该怎么办之前,父亲已经大步流星地走到了我的身旁,将我手里的东西一把夺走。
随后,他踹了那条狗一脚。
“萝拉,我说过多少次了,不要什么东西都往家里叼!”他恼火地喊道。
他把鹌鹑尸体从狗子嘴里夺走,无视了它的吠叫,连同我手里的内脏一起抛到了窗户外面。
随后他叫来了母体,让她把我全身上下都洗一遍,自己则是去给狗子洗澡了。
这时候,我突然发现家里养条狗也有好处。
它会爬树,还会捕猎,很忠心,最重要的是还可以替我们背锅。
于是我又不想杀它了。
后来我捕猎时经常会把猎物的肌肉和脂肪丢给它,它似乎也把我当成了狗群中的“首领”,欣然接受了自己的家庭地位。
这条叫萝拉的树丛浣熊猎犬陪了我十四年,期间它任劳任怨,从来不反对我的想法,我们合作得十分愉快。
我甚至允许它寿终正寝,并且将它的孩子送到了好人家,这可是很多人类都得不到的待遇。
说真的,相对于人类这种拎不清的生物来说,狗要好多了。
不信的话,接下来我来给你们讲讲我是如何吃到第一个人的,你们就知道人类这种东西到底有多愚蠢和贪婪了。
第六章 首次狩猎
尤马县是一个农业县,我们那也没有幼儿园,我基本上是在“放养”的状态下长到了五岁。
期间我努力观察其余人类的小孩子,并且模仿他们的作为,让自己看上去正常一些。
如果是在城市里,人类幼崽通常都要去一种名为“幼儿园”的地方接受通识教育,到了五、六岁时,他们就要开始准备上“小学”。
精英家庭则是更早,他们会把幼崽送入高级幼教中心、幼教综合体,甚至是请私人家庭教师...对,就像现在,圣·约翰请我来给你们讲一些别人不会给你们讲的东西,这是一个意思。
不过我那是乡下,那里的人类幼崽都是玩过来的,没有家长愿意太早就把孩子送进正规教育的地方,所以我很晚才系统接触到了逻辑、哲学和自然科学。
没办法,谁让我是“野生的”。
虽然我启蒙得比较晚,但最后从结果来看,这一段经历对我心智的成长也是有帮助的。
至少我学会了伪装平庸,并且拥有了人类的“常识”。
不要小看常识,这东西很重要。
常识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那些最普通的,最一般、最平常的,但又是最持久并且常常起作用的知识。
虽说符合常识的想法和做法不一定对,但是不符合常识的东西绝大多数都是错的。
至于得到常识的方法——嗯...通常只有一个途径,那就是生活经验,而这正是各位宝宝目前最欠缺的东西,不然圣约翰也不会让我来讲课。
很多人类在漫长的象牙塔生涯中反而丢掉了它,比如某些学法律和经济的学者,在失去了常识后,他们会表现得比我们更加不像人,屡屡在镜头前发表一些弱智的惊人之语。
这帮家伙着实为我们提供了不少掩护,IMA那帮蠢货抓进去的“伪人”中,有不少其实都是法官、律师和经济学家。
【IMA监听室内,咳嗽声四起】
总之在那段时间里,我也没有做什么特别的事,慢慢积累常识就行。
我跟在人类小孩身后抓虫子、玩滑板、找浆果,以及偶尔去小树林探探险、找宝藏,生活和一般小孩没什么不同。
通过这些,我知道了绝大多数人类喜欢的气味和味道,大致弄明白了他们的审美以及种种价值观。另外有一点很关键,我还知道了人类大多都喜欢让自己显得与众不同——后来我经常利用这一点,你们也该好好记住。
我的母体懒得管我,她除了摄入胚胎细胞外,每天花时间最多的地方就是研究如何提高自己的魅力,或者说对人类的吸引力。
这是她的进化方向,我不想过多评价,但我不建议...呃,你们懂的。
总之,我不出风头、不闹事、不打架,也从来不在孩子或者家长中间发表自己的意见,表现得很老实、内向,甚至有些拘谨。如果不是玩家家酒时有太多小姑娘抢着要扮演我的新娘,我恐怕都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可能也正是这种内向,让我变成了拉尔森神父下手的目标吧?
你别说,拉尔森神父这个人真够味!他不仅是我生命中的首杀,也是让我和一个重要的人相遇的契机。
我吃过的人不算多,但我永远怀念拉尔森神父。
【“拉尔森神父是谁?是他的第一个受害者吗?”“应该是,凯明,去搜一下2005-2007年间的失踪者名单”】
我记得我说过,我的父亲是个基督教徒,很虔诚的那种,是基督教-新教-加尔文派-改革宗-长老会-美南长老会的教友...真浪费我的口水,人类的宗教真的很麻烦,不是吗?
我的父亲周日从来不工作、不出行,那天如果不是在家陪我们母子,就是带我们一起去教堂,我就是在那里第一次见到拉尔森神父的。
他一见我,就发出了由衷的赞美:
“多可爱的孩子啊!”
我前面说过,我很受人欢迎,这要多亏母体为我塑造好的形貌。不管是长辈还是小女孩们都是如此,长辈们都很照顾我,小孩子们也很喜欢带我一起玩。
尽管如此,拉尔森神父对我的好感还是有些过分了。
当我的父亲对这个新来的神父说,我这个孩子有些内向,而且不怎么爱说话时,我感觉到拉尔森神父的身上开始散发出了蠢蠢欲动的气味,很明显是有什么激素在他的血管里流动所造成的。
“也许你该让他来帮助我进行一些辅祭工作,侍奉神总是能让孩子的灵魂有所成长。”拉尔森神父对我的父亲说。
我父亲望向我,而我则没有发表意见。
我大概猜到了拉尔森神父对我有些企图,但我不说。
一个忠告——人生在世要学会演戏、学会看戏,即使你不想参与演出,也不要妨碍别人演。
我当时就很期待拉尔森神父的表演,不过我确实没有想到,自己马上就能吃上新鲜人肉了。
话说回来,我依然记得当时我的父亲有些不好意思,连问话都犹犹豫豫。
“他?真的可以吗?”他问。
拉尔森神父倒是显得很坦然,即便是在成年人面前,他依然能把瞎话说得很流畅。
“当然,他拥有洁白无暇的灵魂,没有受过世俗的浸染,而且出身在一个身家清白、信仰坚定的世家,尽管还没有受过洗,但主不会吝惜他的福音。”
“呃,可我不确定阿尔瓦能不能背下福音书,你知道的,他还没上小学。”
“这不重要,我可以教他认字、背诵圣经、学唱赞美诗,如果他愿意来主日学校那就更好了,将来参加坚信礼时也能有不少同伴。”
“他倒是不缺朋友...但他能做什么呢?”
“至少可以从端烛台和捧香炉做起,至于将来能做到什么地步,那就要看主是否垂怜了。”
听完这番话后,我的父亲有些心动,于是他便转头向我,咨询起我的意见。
我点头,表示自己没有问题。
于是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拉尔森神父开始教我拼写、背诵圣经,并且让我参与教堂的清扫工作。
我知道拉尔森神父有些想法,但他一开始却表现得十分正常,我也只好装作什么都没有发觉到。
和我一起参与辅祭工作的小孩子们也都没什么异常,只是他们学东西的速度实在是太慢了,结果把我给露了出来。
之前我说过,我们那边的小孩子都没有上过幼儿园,所以尽管我已经学会了说好几种语言,但拼写这方面我和他们都一样,没有任何基础。
这时候,我母体将我进化路线锁死在智力上的好处就看出来了——在其它小孩还在学ABC的时候,我已经掌握了5000个基础单词。当我默写出《创世纪》的时候,大我两岁的孩子依然在苦恼“大鹅”里面到底有一个o还是两个o。
原谅我,我已经在努力藏拙了。但我怎么想也想不出来,区区26个字母构成的一门表音语言,到底怎么组合才能让它拥有难度。
理所当然地,拉尔森神父在父亲面前夸奖了我:
“敬畏主是智慧的开端,认识至圣者便是聪明。毫无疑问,你的儿子定是主降临在人间的圣迹。”
我的父亲很高兴,一回家就大着嗓门吼了起来,生怕邻居们听不到。
“阿瓦尔已经背完了整本圣经!他遗传了妈妈的智力,真是太好了!亲爱的?你听到了吗?我们的儿子居然是个天才!真不像是我们米勒家的孩子。”
我的母体听见这话后一脸震惊的表情,那表情不像是装出来的。
只是她震惊的方向不太对。
“亲爱的,我记得是你叫我生一个聪明的孩子出来的,我好不容易才做到!”她难以置信地喊。
父亲被她逗得哈哈大笑,说她真幽默。
显然,人类不具有决定自己后代发展方向的生殖能力。
我的母体很后悔,她后来私下对我说,早知道她就不浪费那么多胚胎干细胞在我的脑子上了。
谢天谢地,这一个小小的误会让我这个“野生的”有了机会,有机会来给你们上这堂课。
继续说吧,自从我表现突出后,拉尔森神父开始名正言顺地给予了我更多照顾。
比如让我站在唱诗班的C位,或者让我在主祭台边上的位置捧蜡烛,甚至不时给我拿一些从大城市——主要是从凤凰城带过来的一些新鲜玩意。
这些玩意在小孩子中很受欢迎,比如他送了我一块滑板,不过后来那块滑板被我堂兄借走了,直到今天都没还给我;
神父还送了我一个会喷水的头盔,可以连水管的那种,我戴着它给邻居们的草坪浇水,赚点零花钱;
当然,最关键的就是一个Ipod,记忆卡里面装满了拉尔森神父的布道录音材料。我对那些东西不感兴趣,但我想让我的母体帮忙,把这个Ipod的耳机也改成防噪音的。
拉尔森神父的礼物我都照收不误,但随着礼物越收越多,我内心的疑惑也越来越深,因为我不知道拉尔森神父想要做什么。
如果他有企图,为什么不直接做,而是大费周折做这些没用的东西呢?
后来我从他脑浆中学到了这点——猎人面对猎物时最需要的不是技术,也不是勇敢,而是耐心。
第七章 名画
作为我生命中第一个“大日子”,我依然对那一天记忆犹新。哪怕没有日记辅助,种种细节也依然印在我的脑子里。
那是一个周日的下午,我们一帮辅祭的小孩子们像往常一样,帮拉尔森神父完成了布道。
按照惯例,布道结束后我们留了下来,一起做清洁工作。如果我们动作足够快,通常来得及回家吃完饭。
打扫到一半时,拉尔森神父从外面走进了教堂,看来是已经送走了所有信众和家长。
他神色焦急,在教堂里四处翻动,像是在找些什么,不时还抬起头看向我们,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最后,终于还是有一个人类幼崽看不下去了,出声问他到底在找什么。
“我的布道材料丢了,你们看到放在哪了吗?”拉尔森神父问,“那是一个Ipod...随身听。”
听了这话,周围的人类幼崽不约而同地将目光投向了我。
我曾经将拉尔森神父送给我的Ipod当众拿出来过,当时我正在研究怎么改造那玩意的耳机,把它改造成变频的,以此来防止IMA的“恐怖噪音”。
期间我并没有避讳这些幼崽——事实上我从来都没拿他们当过一回事。
没想到,这些居然都在拉尔森神父的算计之内。
“我看到阿...米勒那里有一个Ipod,神父。”其中一个幼崽喊道,“他一直在炫耀。”
我模仿人类疑惑时常见的表情,稍稍抬起了眉毛。
“我没有炫耀,而且那是神父送给我的。”我如实说道。
当我说出这句话后,拉尔森神父的表情马上就变得有些不对了。
“我不会送小孩子这么昂贵的东西,阿瓦尔,没想到你居然学会了说谎。”他声音低沉地说。
我看向周围,那些人类幼崽纷纷露出了想笑而又不敢笑的表情,但他们的眼角却出卖了他们的心情。
后来我才知道,这叫窃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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