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惊悚
他们就这样一边聊天一边前行,发现越往前走路边的草地就越光秃秃的,不少地方甚至出现了裸露的土地,斑秃的脑袋似的给人以一种不好的预感。
然后他们走向前前行了几公里,骷髅头突然告诉他这里生存着超大量的祟,很弱,比他还弱,但是数量已经多到了一种让人数不过来的地步。
响弦则只是看到了几只白色的肥兔子在草地上蹦跶,没有看到什么别的东西。
“我看到了几只大兔子,是肉用的大白兔,估计是原来有人养殖,后来逃跑的吧。”
响弦用手里的枪比划了一下,发现就自己的准头想要打到那些兔子简直痴人说梦。燧发枪光膛线的精准度都是个问题,十五米以上的距离想打点什么只能看命。
“你是不是在城里呆傻了,现在是大啼哭十二年,哪来的大白兔,该野化的早就野化了。”
“是啊,怎么回事呢。”
“对啊,怎么回事呢……”
“要不我开两枪试试?打中了吃新鲜的,打不中也不亏。”
“你就是得到新玩具还没玩够吧,别玩了,咱们该继续上路了。”
“好吧好吧,真是扫兴,可是这真的是一把好枪,灯笼和枪,就是希望和安定!”
响弦有些小失望的把手里的枪塞回口袋里,然后听着骷髅头不成调的小曲离开了。
往后的草地越来越秃,直到大空洞开始泛着白光的时候,地上已经连一根草根都没有了,整片地上全都是窟窿,密密麻麻的样子好像两边的不是土地而是一块放坏了的奶酪。
无数双瘆人的眼睛从那些洞里泛着青光注视着他们,让骷髅头不敢再唱歌,响弦不敢停下自己骑车的步子。
太多了,地上的星河不过如此。
地上开始出现了大量的兔子粪,有些是干燥的,有些则是湿漉漉的,看来他们闯入了兔子的王国,这里除了兔子就是兔子。
“你觉得自己能对付多少。
先说好,我只能护住你的脑子,别说身体了,就连你的头皮我也保护不了。”
“放轻松,放轻松,要冲上来它们早就冲上来了,或许灵能者的火焰让它们觉得很恶心?只要我们不乱动就不会有事。”
“我倒是建议你们快点停下来,远道而来的同胞,还有这个这个,石膏脑袋?”
一个声音穿插进了响弦和骷髅头的交谈之中,声音是从顶棚传过来的,停车,响弦看到一只巴掌大的黑兔子不知道什么时候跑上去了。
看到响弦发现它了,它还友好的打了一声照顾。
“嗨,你真大,为什么要离开自己的领地,这又要去那里呢。
你们是怎么通过那个人类的聚集地的,那里的人可是会吃兔子的。”
响弦这才意识到在兔子眼里自己是一只巨大无比的兔子,而不是一个人。
他紧了紧自己身上透明的斗篷,想了想说自己是趁着天黑绕路过来的。
响弦自称兔八哥,是从盐城里逃出来的兔子,现在要到库拉去,那里有他另一个家,他要到那里去。
“要是打扰到你们了那可真是抱歉,我没有想到这里居然成了一片兔子的家园。”
“啊,没关系,实际上大家对你还是挺好奇的,毕竟一个蹬车还这么大的同类我们也是第一次见。
不过你们要去顺着方向一直走的话是走不通的,因为就在前不久,那里的路被一群玉米给占领了。”
六十二 兔子的国
黑兔子自称是这里的“家长”之一,叫兔米花,负责管理这里兔子的生育问题。
它们是以集体为单位出现的祟,但好巧不巧的是,除了少数的兔子以外,绝大多数的兔子和野兽无异,整天就知道吃饭和拉屎,然后就是生殖。
全年发情的动物是这样的,可是食物和领地却不会无限制的被提供,为了大群的稳定兔米花负责的部分就是看管兔子们的生育,既要维护种群数量的稳定又要防止那群小年轻不听管教,管不住自己的下半身。
“毕竟冬天快到了,到时候食物的数量只会更少,要是再不进行节制的话,新出生的小崽子和大兔子就都会挨饿,甚至会有幼崽被大兔子吃掉的情况发生,这是大奶奶绝对不想见到的。”
兔米花蹦蹦跳跳的在前面开路,它实在是太黑了,响弦不打着灯一直盯着它,它随时都有可能消失的无影无踪。
而被兔米花分开的兔子们还是聚集在响弦的周围,它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大的兔子,白白胖胖的看上去就像一个巨兔。
“大奶奶和大爷爷是这里最年长也是最有智慧的兔子,这里所有的兔子也都是它们的孩子。
你们远道而来,不管怎么说也要去见见它们。”兔米花是这么和响弦解释的。
然后在一片瘆人的红眼睛的注视下,响弦见到了这群兔子的首领,也就是所谓的大爷爷和大奶奶。
这是两只体长约一米的大兔子,看的出来它们已经相当的年老了,皮肤松垮垮的还掉了毛,就算是人类也能一眼看出它们的老态,好像随时都有可能去世的样子。
一只黑的是公兔子,母的是白的。它们看上去相当的疲惫,那种好像可以直接嗅到的衰老和腐朽,显然它们是没有那个力量来和响弦进行交流和沟通了。
响弦和骷髅头就和大兔子打了一个招呼,并送上了一根萝卜当见面礼就当打过招呼了。
因为过于巨大的体型,响弦在其他兔子的眼里又是一只穿着衣服,提着灯笼还想人一样双腿走路的兔子,很快他的身边就聚集了一堆堆的兔子。
响弦得到了兔子们热情的招待,可能是因为他过大的身体,兔子们不知道从那里找来了一口巨大的铁锅。
是农村平时蒸馒头用的大锅,就是那种放在灶台上的大铁锅,大小可以轻松放进半头猪还有一整捆大葱。
然后响弦和骷髅头就眼睁睁的看着一堆兔子,往锅里倒水、在锅里和锅下面都塞了不少干草、然后又加了狂奔萝卜、尖叫西红柿、小南瓜还有肉。
“你们也吃肉吗。”
响弦把骷髅头抱在怀里,这样问兔米花,结果得到了肯定的回答。
这里的兔子是吃肉的,而且肉还是它们的主食之一。
“难道你们城里的兔子不吃肉吗?那你们吃什么,难道是传说中的兔饲料?”
“实际上什么的都吃,虽然主要的也是萝卜还有肉就是啦……”
“那看上去还不错,老兄,你是城里来的,别看咱们这比较偏僻,但是吃的方面还是没问题的,当然比不上你们那边好就是了。
你们城里的兔子肯定天天吃肉吧,不然怎么可能长的这么大。”
“确实几乎天天吃肉,在秋天之前萝卜都很少,所以一直都有便秘的毛病。”
“啊这……这就是大奶奶说的富贵病吗,没事,兄弟这里什么都没有,就是草多,明天上路的时候尽管拿些,活兔子不能被这毛病憋死。”
兔米花晃了晃自己的大耳朵,然后看着大锅里的水咕噜咕噜的开了锅。
随之而来的就是一股说不上来的味道扑面而来,兔子们居然还有碗,它们从地洞里掏出来一个个大碗,然后在另一只大白兔的分发下开始吃饭。
响弦也分到了一碗,然后他就见到了什么叫群魔乱舞……那群兔子张开了嘴,然后露出里面一排排漩涡状分布的牙齿。
那些牙齿还会动,好像电锯那样不停的转动,一碗杂和菜被它们倒进去几乎立刻就见了底。
“你怎么不吃啊我的同胞,再过一会儿饭就凉了,这东西就不好吃了。”
“主要就是它太烫了,有些烫口,我过一会儿在吃。
我们还是说一下玉米的问题吧。”
“啊,玉米啊,玉米实际上不算什么大问题,主要是它们最近熟透了一样已经不再长了。
大爷爷和大奶奶决定明天再去收割它们,所以稍微等一下,等到下午,我们把玉米收拾完了你就可以走了。”
兔米花打了一个饱嗝,拍了拍肚子和响弦说。
它刚才吃掉了比自己身体还要大两杯的食物,可是它的肚子依旧没有涨大的迹象,还是干瘪的样子,好像一点也没吃下去。
“话说我要不要再给你来一点,就那么一小碗我觉得你根本不够吃。”
“嗯,我觉得足够了,我的饭量并没有你们那么大。”
响弦尝了一口汤,他就知道这杂和菜里面到底用的什么肉了……
“这些肉是从东面那个镇子里来的吗,我看除了盐城附近也就那一个有人的地方了。”
“嗯,实际上是在北边,那边有一个很大的镇子,里面有很多人,而且经常有死去的人从里面被扔出来,我们都不用太努力,就能收获一堆粮食。”
“那感情好,看来你们的生活比我的好多了。”
“绝大多数时候还得吃草,没办法,也就上一次从库拉那边路过了好多人,让我们的库存大大的肥了一次,不然大多数时候还只能吃草和萝卜。
对了,今天晚上要委屈你在外面睡觉了,很抱歉,我们这边没有像你这么大的兔子洞。”
“我可以理解。”
响弦点了点头,然后拿着骷髅头到自己的三轮车旁边睡了一觉。
然后第二天,他就在兔米花和浩浩荡荡的兔子的带领下看到了那些拦路的“玉米”。
四五只四十五米高,浑身肌肉如玉米粒一样鼓鼓囊囊的大怪兽横在那里睡觉,巨大的呼噜声好像打雷……
六十三 灵与形
看到那几个玉米,响弦有些懵。他本以为那些所谓的玉米是像狂奔萝卜那样的祟,却没想到居然是这种东西。
“奥特曼呢……”
“你刚才说什么,同胞,我没听清楚。”兔米花挠了挠自己的耳朵,它刚才在忙着组织兔子,没听清楚响弦说了什么。
“我是说,这就是你说的玉米?”
“是啊,长的可大了,要是没有这些我们都不知道怎么过冬,先失陪一下,我们要开始忙了。”
……
响弦蹬着自己的小三轮离开了,这一路上他有些说不出来的复杂。
热情好客的兔子对他这个“同胞”进行了非常热情的款待,他的车斗里又多了一块血淋淋的大肉,那是兔米花送给他的,让他在路上吃。
但是他真的忘不了,一堆兔子,多到密密麻麻根本数不过来的兔子聚集起来,然后组成了一只巨大无比的兔子把那群雷德王吃掉的一幕。
场面无比的血腥,因为那群兔子真的像人类再啃玉米一样,以一种飞快的速度把几个大怪兽给啃光了,就连剩下的这块肉还是兔米花留下来没被吃完的最后一点残渣。
“骷髅头,你说为什么会有雷德王在这,奥特曼呢……”
“你在说什么的怪话,那不就是几个祟吗,虽然不清楚为啥被叫成玉米,怎么,那个形体你很熟?”
“是很熟,我小时候经常看特摄片,黄金时代曾经有一个岛国出品过一系列特摄片。
说白了就是光之巨人殴打怪兽的故事,里面有一个怪兽叫雷德王,长的和今天看到的玉米一模一样。”
“哦,原来如此,这不稀罕。”骷髅头明白了响弦的惆怅。
“看着自己童年偶像被一只巨型肥仔兔吃掉确实很让人伤心。”
“我的童年偶像不是雷德王,是美尔巴……算了,我是不清楚为什么皮套玩意儿会出现在这,这太出戏了。”
“我不是告诉过你祟是怎么来的了吗,至高天的灵与现实宇宙的形体组合,就成了祟。
既然形体来自于现实宇宙,那么为什么不能有灵和你们熟悉的东西结合变态呢?就像我,是和石膏骷髅结合的,我是从石膏雕塑中诞生的祟。
要是我坠落在其他地方,比如火星或者月亮,我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而是别的什么。”
“我知道,但是……但是,哎,这个世界算是没救了,打败怪兽的是一群饥肠辘辘的兔子,而不是人类或者奥特曼。”
“额,我是没看过特摄片,冒昧的问一句,奥特曼是人吗?”
“不是,是来自M78星云的奥特战士,是光之巨人。”
“如果不是人类的话,是兔子吃掉的怪兽还是奥特曼打败的怪兽有什么区别吗?
反正都不是人类干掉的,都是机械降神,凭什么那个奥特曼要比兔子更高一等?”
“因为兔子吃肉。”
“现在还活着人谁没有尝过两口?
别想着什么天降的神灵还有救世主了,不管是祟还是人,活下去都是要靠自己的双手,靠自己的挣扎去活。
你不就是在靠自己解决的噩梦吗,我也没见有个什么巨人或者英雄来替你把那个骚扰人的祟给杀掉。”
“我知道,我知道。
就不容许我感叹一下自己的童年吗。
不过你说,既然怪兽都有了,那么这个世界上会不会存在大胸金发的漂亮猫耳女仆呢?”
“嗯……从概率学的角度上来说,出现怪兽的概率和大胸金发的漂亮猫耳女仆的概率是一样的,不过我觉得你可能遇不到,毕竟都十二年了,你才遇到一个自己熟悉原型的崇。”
“我在乎的时概率吗,我在乎的是魔物娘,我从小时候就想要一个了。”
“你小时候还挺丰富的,猫耳女仆没有,不过你想要魔物娘我还真能给你找一个。”
“哦,说来听听。”
“你觉得蜘蛛夫人怎么样。”
“要不我把你埋地里吧。”
他们已经走出很远了,到了现在,盐城的城市轮廓才真正的从他的眼前消失不见。
要是在以前,盐城到库拉的距离不过是开半天的车就到了,现在他却要用个十天半个月才能来返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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