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系统有毒 第324章

作者:暴走中学生

  夜莺独自坐在桌前,像一支独自绽放的黑玫瑰。

  桌子上是一瓶开了塞的劣质红酒,旁边是一个高脚杯。

  杯中的酒很红,而她的唇更红,红的像血。

  她在等人。

  等一个……陪她喝酒的人。

  踏踏——

  那个人来了。

  此人,一身漆黑的神父装,脑后垂着小马尾,胸前挂着十字架,从上到下,到处都写着“我是神父”四个字。

  他走到夜莺面前,坐下,开门见山:“什么事?”

  本书中,神父这个形象的人不多,这里也不多扯淡了,此人,便是诺亚。

  夜莺自顾自斟了杯酒,“要来点红酒吗?”

  “‘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①。”诺亚面无表情道,“不需要。”

  在神学中,“酒”这种东西,更多的是用来献祭(同献的素祭,就是调油的细面伊法十分之二,作为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同献的奠祭,要酒一欣四分之一——《圣经》)和医病(医病,因你胃口不清,屡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提摩太前书》)的,至于其他情况,则明确表示了不能饮用。(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和谐】荡,乃要被圣灵充满——《以弗所书》)

  “我没准备上天堂。”夜莺笑了笑,“而且,神职人员可不该来这种地方。”

  她这话只是吐槽,并没有实际依据。

  事实上,到了现代,随着民智的开放,信仰这种东西,已然没几百年前那么风潮了。

  像是神父这种职业,个别敬业点儿的,还能恪守教训,遵循职业道德;摊上个不那么敬业的,白天听你忏悔,一下班就进了夜总会,还把你忏悔的事儿当笑话说(注:神父不能泄露他人的忏悔);甚至再过分点儿的……人家就把情妇养在教堂,当着主的面进行生命的悦动,也不怕耶和华一道雷劈死他。

  就算新约再提倡男欢女爱,甚至将之当做对生命的热爱,你也不能在教堂啊是不是……

  夜莺突然道了一句,“你就不能对我也笑一笑?哪怕那种面对信徒的假笑也好。”

  “你也说了,你不准备上天堂。”诺亚说,“我的荣光只会给无知的羔羊,自甘堕落的人不在此列。”

  “啧。”夜莺喝了口酒,“真怀念以前,那时候你听到我说这句话后肯定会给我一个大大的笑脸,说不定还会做个吻手礼什么的。”

  “好像确实是这样。”诺亚想了想,“但我记得你当时给了我一耳光。”

  “现在我不会了。”夜莺说。

  “现在我也不会了。”诺亚也说,“人的成长,就是杀死过去的自己。”

  夜莺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眼眸中有着怀疑,有着不解,那目光像是在看一个背叛者。

  他背叛了过去的人生。

  她幽幽叹了口气,轻声说,“两件事。”

  “我在听。”

  “第一,有人在调查你,是诺曼家的人。”

  “那是谁?”诺亚问。

  “曾经的王室,很不好惹的角色,伦敦最古老的几个家族之一,来调查你的是他们的继承人……我会把他们的资料寄给你,小心一些。”

  “谢谢。”诺亚说,“报酬是什么?”

  “陪我喝杯酒。”夜莺把自己刚用过的酒杯放在诺亚面前,“就是这杯。”说着,指了指还弥留着唇印的杯壁,“从这里下口。”

  血一样的酒在微光中荡漾,波纹如画。

  诺亚没有说话,只是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夜莺看着他,浅浅地笑了一下,“第二件事,你要我找的人,我应该已经找到了。”

  诺亚把酒杯放在桌子上,微微直起身来,“……哦?”

  “我今天在诺曼家的继承人旁边见到了她,是个很可爱的小姑娘……有个哥哥,很依赖的模样。”夜莺顿了顿,“她哥哥给我很危险的感觉,眼神像是狐狸又像狮子。”

  “我会把照片发给你,你自己去找吧。”

  “知道了,我会留意。”诺亚淡淡道,“还有事吗?”

  他站起身,意思很明显——没事的话,我就走了。

  “有。”夜莺说,“这个任务也要报酬。”

  “什么?”

  “每次都走那么急,这次……”夜莺似是想说什么。

  但她终究没能说出口。

  所以,她只能道,“这次,至少说一句再见吧?”

  “嗯。”诺亚点头,“再见。”

  说罢,大步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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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国”——歌林多前书,再次重复,写个书太难了……

  ②我有罪……刚才看章节,少发了一章,现在发上。

  话说,书客这个定时发布有毒啊,我习惯用滑轮换时间,但这个滑轮经常会作用在月份上,比如刚才,我就定在了下个月发……

第8章 间幕·罪人

  2018年,英伦,边陲小镇。

  在这个故事开始的时候,方希尚在东瀛每天过着和源大家长激情对削的好日子,每天看到的福利简直让人流鼻血,每天遭受的苦难简直让人大出血……

  一秒二十斩的女孩,那是真的惹不起。

  这日,玛琪莎刚清扫了教堂内的灰尘,正坐在耶稣像前休憩,却听踏踏的脚步声传来,震动在空旷的教堂内回荡。

  她抬起头,走过来的是个带着圆顶帽的男人,亚裔面孔,黑色的大衣像是夜幕,脚下踏着皮鞋,还是那种即便对皮鞋一窍不通的人都能看出“这两只鞋够我大半年工资”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