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颗泡芙
毕竟在网络小说这种高度依赖资本家吃饭的行业中,从来都没有屠龙勇士存在的,只有新的资本家、精神资本家、以及若干背叛了工人爷爷的工贼,这里不点明他喝豆浆加什么了。
总之,能够保留版权的,只有大神,以及陈南这种实体出版作家,孟未末的作品被卖给垃圾动画公司,应该也是网站的决定。
“最近他们在找我签合同,我给拒绝了几次,理由是未成年,身份证用的是爸爸的,不太方便。”
提起到这个,孟未末便感觉到了一丝的懊悔:“我也是刚知道,动画公司在杭州的,不然昨天不会发那条带定位的动态。”
“这下子……被刚好抓到了啊。”李莎终于明白了孟未末从早上以来,一直很抗拒看消息的原因了,原来是打心底的抵触将自己的作品交给那个被她成为‘垃圾’的动画公司啊。
“不过,版权虽然不在你手上,没办法决定合同的走向,但改编收益应该是在你的吧?我记得…是五五分的吧。”当然,作者在改编中并不是什么都得不到,资本家还没有能力连这都要没收回去。
“听说……”
关于陈南的问题,孟未末回忆了一会儿后,说道:“分到我的,税后是六十万软。”
“……”陈南再一次的,被贫穷限制了想象力。
高二时期的孟未末,用六个月的时间完成了一部小说,然后获得了包括订阅,实体销售,改编费用即版税收入,一百多万(税后一百万整,税前大约在一百一十万到一百二十万之间),简直就是未成年小富婆啊!
“所以按照我们这种‘无聊成年人’的思维,就是不管不问的把动画制作的权利交出去,然后心安理得的拿下这些钱,毕竟是劳务所得。至于剩下的事情,完全不管了,跟这部作品撇清的越远越好?”李莎说出了一个相当省心的办法,按照这种思路,一切事情都迎刃而解——只要钱,作品随便你去糟蹋。
“你说的,的确是成年人心态。”
如果是陈南有这样的机会,一个很烂的动画公司想要改编他的漫画,要求是随意更改剧情和人设,而且做出这样改动的导演甚至都没有看过原著,但改编的费用一分不少的给你,直接是高于市场平均的买断价格,那你干不干?
陈南百分百会干,因为他知道这笔钱能够做很多事情,孟未末半年赚到的,就足够在一个三线城市,买到一个靠近万达附近的三室一厅。
那么,谁会跟钱过意不去呢?
当然,这部作品播出后,要不要选择去看,这是一个问题。
要不要去看评论,这又是一个问题。
如果一个作者,真的喜欢他的作品,并且把它当做孩子,当成千上万个人说你的孩子丑陋、畸形、讨厌时,你改做何种反应呢?
所以,看着孟未末,陈南较真的问道:“未成年的你,是怎么去想的呢?”
“……”
孟未末一直都在用‘成年人思路’安慰自己——既然没办法改变,而且还有钱拿的事情,直接去接受就好了。但是,陈南的这个提问,让她的眼睛里面,放出了那种希冀的光芒,面对这位购买了三本自己的小说,分别做阅读、珍藏、传教的忠实粉丝,孟未末坦率的说道:“虽然我已经封笔,以后也不会用小说赚到什么钱,但是我希望,这部你爱的作品是完美的。所以,这个IP改编,不要也罢。”
那家动画公司孟未末知道,他们产出的IP改编动画,孟未末也看过,所以她并不觉得对方能够将自己想象的场景表现出来,陈南的相机能够做到,但那个低分俱乐部的动画公司不行。
而且,她实在是不希望,《狐妖》的制作是3D。
并不是她讨厌3D,而是粗制滥造的3D,实在是让人绝望,为了省钱阉割掉所有优点的作品,原著党看了会心疼死的。
“这个不要也罢有内味了,而且比那啥子龙王要有面子的是,小梦你拒绝掉的并不是别人施予的,而是你自己的东西。”老实说,孟未末把陈南给感动到了。
虽然孟未末这样做的底气是二环一套、三环一套,但直接拒绝掉到手的60万,这种魄力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人都没有。
“不过……按照之前说的,版权并不在未末的手上,她如果不答应,应该也不行吧?”李莎提到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而对于这个,孟未末回答道:“因为这本书的实体销量很好,原创度也很高,适合改编,所以想要购买动画制作版权的是三家公司。”
“而六十万那个是给的最多的?”陈南一针见血道。
“嗯,是的,其余两家的总价都低于一百万(购买版权的总体价格,如果按照一百万计算,那除去掉交税和分成,孟未末到手的大概在4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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