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波逐流的次元之旅 第884章

作者:弯弓射大雕

  只是还有一个问题。

  埃厄忒斯允许伊阿宋带其他人一起进入阿瑞斯圣林吗?

  要不……偷偷带人进去?

  伊阿宋的脑子里闪过这样子的念头,不过,他还是决定去埃厄忒斯那里探探口风。

  想来,自己失败的事情已经传到了埃厄忒斯耳朵里。

  不太确定埃厄忒斯乐不乐意让他挑战第二次。

  总之先去问一问吧。

  伊阿宋对金羊毛是势在必得的,埃厄忒斯同意他可以继续挑战是最好的,但就算被拒绝,伊阿宋也不会放弃,只是要走可能会与科尔基斯国为敌的道路。

  虽然挺对不起这位国王的,但没办法,伊阿宋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让他松了口气的是埃厄忒斯同意让他再挑战一次阿瑞斯圣林。

  很好,这样子就不用和埃厄忒斯与科尔基斯国为敌,要是美狄亚选择帮助埃厄忒斯,摇到了安科斯莫斯的话,自己恐怕真的要无功而返。

  接着伊阿宋有厚着脸皮问:“埃厄忒斯国王陛下……不知这一次能否答应我一个请求呢?”

  “说来听听。”

  “就是……就是能否让我带一位助手呢?”

  “哦——”

  埃厄忒斯眼睛一眯。

  伊阿宋压力有点儿大,毕竟他知道自己这个要求还挺无礼的,有点得寸进尺的感觉,现在他还是要点脸的。

  埃厄忒斯将手中的酒杯放下。

  就在伊阿宋有些忐忑不安的思考着如何让俄尔普斯潜入到阿瑞斯圣林的时候。

  埃厄忒斯说:“这个要求,我不是不能够答应。”

  伊阿宋听到后,喜笑颜开,刚好道谢,就听到埃厄忒斯继续说:“不过,相应的,你也要答应我一个要求。”

  “请说!”

  伊阿宋毫不犹豫地开口。

  “只要是我可以做到的事情,我都当仁不让!”

  言外之意就是。

  如果超出他的能力范畴之内的话,那就无可奈何了。

  当然,如果埃厄忒斯真的说出伊阿宋做不到的事情的话,他也不会拒绝,毕竟埃厄忒斯这么说的潜在意思是,他的要求和伊阿宋的请求是绑定在一起的。自己拒绝的话,大概埃厄忒斯也会拒绝他可以带着助手进入阿瑞斯圣林之中的请求。

  所以到那个时候,伊阿宋决定来一个阳奉阴违,反正拿了金羊毛就跑路,承诺?今天我伊阿宋就当个不信守诺言的人!

  埃厄忒斯说:“放心,我不会为难你,那就是……总有一天,我会取回被你拿回希腊国的金羊毛,这一点,你没意见吧?”

  伊阿宋说:“这样吗……”

  “哦,你不接受我这个要求么?”

  “没有没有,我同意了。”

  其实伊阿宋本来就对金羊毛没有什么太大的占有欲,他想要金羊毛,仅仅只是因为珀利阿斯的要求罢了。只要达成自己的目的,那么金羊毛是否会被科尔基斯给拿回去,都是没有太大所谓的一件事。

  不过那应该是相当之后的事情了吧,毕竟科尔基斯距离爱俄尔卡斯还是相当遥远的。

  他们乘坐着快船阿尔戈号都需要这么久才可以抵达。

  虽然科尔基斯的造船业也算是比较发达……毕竟这是个岛国,水上航运是否发达关系着他们的经济命脉,然而也只是近海航行罢了,他们无法制造出足以媲美阿尔戈号的船只,想要抵达爱俄尔卡斯,所需要花费的时间,那都是以年为单位起步的,更别说前期的准备工作。

  “嗯。”

  埃厄忒斯点了点头。

  他不清楚伊阿宋的内心想法,毕竟虽然是半神,但是他也没有读心术。

  不过只要有伊阿宋这个承诺。

  等美狄亚留在金羊毛上的魔术发动时,也不算自己没有和他打招呼了。

  正如伊阿宋对得到金羊毛势在必得一样,埃厄忒斯也对拿回金羊毛这件事势在必得,不管伊阿宋答应不答应,时间一到,魔术就会发动,让金羊毛回到科尔基斯国的阿瑞斯圣林之中。

  说起来,到也要苦一下守护龙了——嗯,科尔基斯人称呼不眠龙都叫守护龙。

  在希腊神话原典里,因为不眠龙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但又没有死去,所以也就自由了,有的版本说宙斯见不眠龙的使命已经结束,没事可做、闲得发慌,于是便将它升上星空,化作天龙座,然而又有说天龙座乃是百头巨龙拉冬,但无论是什么,金羊毛被拿走后,不眠龙都没死并且自由了,否则伊阿宋的得多个屠龙者的能力。

  但埃厄忒斯也得到了美狄亚的告知。

  天下没有延绵不断的王权。

  随着时代的更迭,科尔基斯终将会淹没于历史的浪潮之中。

  此乃世界大势。

  就算是有来自于金羊毛的庇护,也改变不了被确定的量子记录固定带。

  想清楚这一点,埃厄忒斯就做了个决定,那就是至少要在他还在王位上的时候,可以享受到来自于金羊毛的庇护,至于他退位了或者说去世了之后的事情,那就无所谓了。

  以前他还想着让自己的王朝能够万世一系。

  明白不可能,那便只能够享受好自己可以享受的。

  得到了埃厄忒斯的许可,伊阿宋兴奋地离开了王宫,风风火火的跑回去告诉自己的伙伴们好消息。

  虽然伊阿宋很像立刻杀个回马枪。

  但俄尔普斯却劝诫他不必着急,还是先做好准备、养足精神再说。

  无奈之下,伊阿宋只能够暂缓脚步。

  翌日。

  伊阿宋带着俄尔普斯进入到了阿瑞斯圣林。

  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第二次进来,伊阿宋就没有兜兜转转,直接杀向目的地。

  那是位于阿瑞斯圣林的中心,一颗巨大的橡树。

  橡树一般是能够长到几十米左右的。

  不过这里是神代,神代环境中橡树,树上还栖息着一头巨龙,长势当然更加旺盛,居然足有百米开外,站在地面上向上看,当真是要长到天上去了。

  而金羊毛与不眠龙,都在这颗橡树上。

  所谓金羊毛,看清楚了才知道,实际上应该叫金羊皮才对,金羊皮被完整的剥下来,裁剪成规则的形状,然后钉在了树上。

  任凭风吹雨打,金羊皮都闪闪发亮,未有半分的影响。

  它散发着柔和的光芒。

  外行只觉得漂亮、绚丽,知道并非凡物,却也看不出什么门道。

  但虽然只擅长了音乐魔术和幻术,但魔术知识相当丰富的俄尔普斯,一眼就看出了更深层次的东西。

  以金羊毛为中心持续发动的超大型术式么?

  怪不得说科尔基斯拥有金羊毛的庇护。

  金羊毛就是这个术式的中心。

  这也是为什么埃厄忒斯国王会想要要回金羊毛的缘故吧。

  他觉得埃厄忒斯的做法很宽容。

  所以伊阿宋说他之后要要回金羊皮,也觉得是合情合理的一件事。

  不过现在的话,还是不要多想。

  先把该做的事情给做完吧。

  吼——

  两人到来还没一分钟,不眠龙便察觉到了有不速之客,发出了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

  只见从橡树的树顶飞下了一头体长约有十米左右的巨龙,落在地上,尘土飞扬,澎湃的魔力震撼着大气,让人不寒而栗,感到了惊人的压迫感。

  俄尔普斯不由得感慨。

  “这就是真正的巨龙吗?”

  他创作的欲望和灵感正在喷发,在出发之前,他就已经决定,将自己的亲身经历书写成故事,不仅于此,他也要将神的故事、英雄的故事都收集编写。

  伊阿宋穿上了闪电神衣,与不眠龙对峙。

  不眠龙看到了伊阿宋,脸上露出有些人性化的笑容来。

  哦,玩不坏的玩具又来了。

  今天又可以好好的乐一乐了呢!

  于是,也没有怎么理会俄尔普斯,只要俄尔普斯没有跨过它的警戒线,它就不准备搭理他。

  伊阿宋用闪电矛当下不眠龙的一爪,回头便喊道:“俄尔普斯,你还在磨蹭什么?赶紧用你那无敌的音乐魔术催眠这头可恶的巨龙啊!!”

第657章不讲武德的希腊人和讲武德的科尔基斯人

  听到伊阿宋的催促,俄尔普斯依旧不慌不忙,饶有闲情逸致地进行观察。

  毕竟他明白一件事。

  那就是现在其实是有绰绰有余的。

  身穿闪电神衣的伊阿宋在不眠龙面前不会有性命之忧,甚至不必担心受伤。

  既然如此,也就没有太大必要着急。

  倒不如说尽管是伊阿宋顶在最前面,但最危险的其实是他俄尔普斯,他可没有闪电神衣的保护,被不眠龙一爪子拍下就是非死即伤。

  虽说如此,俄尔普斯还是开始了行动。

  弹奏里拉琴使用他得意的音乐魔术。

  首先需要确认什么程度的出力,才可以对不眠龙产生足够的效果。

  神代魔术的力量远非现代魔术所能匹敌。

  在对魔力达到了A级的情况下,绝大部分现代魔术都会被弹开。

  龙种作为幻想种最顶点的存在对魔力少说也都是A级以上的,就算是神代魔术,普通的魔术对龙种的效果也是收效甚微。

  发动大魔术的话,则需要时间。

  俄尔普斯倒是会高速神言。

  也就是不需要使用咒文或连接魔术回路,可以以一工程的时间启动大魔术的能力。

  实际上高速神言神代魔术师基本上都会。

  可谓是基础技能。

  只是不同的魔术师学到高速神言的深入程度不同罢了。

  比如说美狄亚的高速神言的等级是A级,最高级,精通,但喀耳刻、尼托克丽丝是B级,次级,完全习得,俄尔普斯的话,则大概只有C级左右吧,NP只能够自充到90的样子。

  然而人类的发声器官是无法发出神言的,取而代之的是高速咏唱,虽然不能够像高速神言那样瞬发大魔术,但也可以极大缩短冗长的咏唱。

  魔术咒文并非只有咏唱,还有特定的动作。

  一般分为工程和小节两种。

  一工程基本上一瞬间就可以完成,用手指人、弄响牙齿等。

  一小节则是使用咒文、发言进行咏唱,基本上,哪怕再怎么短,也至少需要1秒左右的时间才可以完成。

  规模越是庞大的魔术,发动起来便越复杂。

  像阿尼姆斯菲亚家族的那与天体相关的大魔术,一般是需要使用天体科的仪式场地,准备几天几夜才能够发动。

  也就是说光是咏唱咒文还不够。

  还得准备其他的材料并配合上魔术工房。

  以个人之力随心所欲的使用着大魔术,这就是神代魔术师的实力。

  然而,高速神言其实和俄尔普斯所擅长的音乐魔术不太适合,原因倒也很简单,对于其他魔术而言,咏唱完毕之前,魔术式不会启动。但音乐魔术是效果与咏唱并行的,即从咏唱开始便会启动,直到咏唱结束后停止。

  这也是为什么俄尔普斯的高速神言没有学的太深入的原因,用不上啊,家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