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Quin
你怎么会有证据?!
如题,明天上架直接十更不含糊。
首先关于这本书我就这么说吧,只要我还饿不死就一定会写完结的。
然后是剧情方面,目前打算是带上逆转123、逆检12以及大逆2来写,大逆1之所以不写是因为大逆1本质上就是大逆2的一个引子,剧情拖沓不说,每次进展还就那么一点点,写起来就很麻。
至于逆转456……我只能说我当时玩完123之后不听群友劝阻又上头买了456王泥喜合集,然后直接他妈的连吃三大坨,差点当场就弃坑逆转了,还是玩完逆检才稍微缓过来一点。
所以在此诚恳建议想入坑逆转的各位千万别买456,或者非要买的话也最好把逆转检事和大逆转裁判也一起买了,这样至少发现自己吃到屎了还能赶紧转逆检和大逆缓一缓。
总之还是照常下午四点更新,一口气直接更十张。
唉,好想用鞭子反剪绑住冥冥的双手狠狠地顶啊。
耶比耶比。
第65章 御剑要炸了
【把当天监控拍到的所有照片都拿出来看一下。】
这就是吴未央所提出的方案。
他的想法很简单,既然之前在看守所里荷星三郎提到了自己一下午都在休息室里睡觉,那这张照片上拍到的将军超人皮套里装的就必然不可能是荷星三郎,而是其他什么人。
因此只要将当天下午监控拍到的所有照片都拿出来看一看,届时皮套里的人是谁也就一清二楚了。
而对于法庭来说这毫无疑问也是个相当合情合理的要求。
于是随着吴未央的这个提议提出,很快负责后勤的法警便将当天英都制片厂警卫岗亭旁摄像头拍到的所有照片都带了上来。
照片数量说多不多,即便加上先前已经提交上来的也才总共堪堪四张照片。
从时间线上来说,自从下午两点整拍到“将军超人”前往摄影棚之后,在下午五点整的时候又拍到了大场熏和那位工作人员女孩从岗亭旁路过前往是摄影棚。
然后一直等到了大约五点十几分的时候,监控摄像头中才拍到头发乱糟糟、一脸刚睡醒样子的荷星三郎匆匆赶往摄影棚。
至此都还没什么问题,毕竟按照当时在看守所里荷星三郎提供的证言他们原本就是约好了要在下午五点的时候前往摄影棚进行彩排。
而他自己是因为睡过头了所以才稍微晚到了一会儿。
一切都很合理、都能说得通。
但问题就出在最后一张照片上,或者从时间线上来说也可以说是第一张照片。
那是拍摄于案发当天上午九点的一张照片,照片中一名宛如占卜师般浑身用深色薄纱笼罩、脸上画着烟熏妆手里拿着一根烟斗的年轻女性神情淡然地从警卫岗亭旁路过走向摄影棚方向。
以及其身边还跟着一个看着就很符合刻板印象的日本特有二次元肥仔。
“等、等一下!这张上午拍的照片是怎么回事!”
御剑怜侍看到照片的瞬间脸色直接黑完了。
“照片上的女人是谁?我可完全没听说过还有这种事……证人!你不是说案发当天上午整个制片厂里包括你在内只有你们四人吗!!!”
“呃……啊……这个嘛……”
面对来自天才检察官的大声质问,大场熏的脸上终于闪过了一丝小小的尴尬。
“那个其实是我们制片厂的制作人啦,倒不是什么可疑人员,而且我们都被她下了封口令嘛,然后还顺便给了大婶我一点好处……嗯,也就是钱啦……”
封口令?好处费??
御剑怜侍听到这六个字只觉得眼前一黑。
这都什么证人啊,还能这样隐瞒证词吗!!
“……感觉那位检察官整个人都已经快要炸了呢。”
辩方席一侧,有希子单手掩嘴踮起脚尖附在身旁少年耳边轻声说道。
感受着某位大龄少女吹拂在自己耳廓上的湿热气息,吴未央在桌子底下对前者比了个OK的手势,同时嘴唇微动道。
“放心,后面还有的他炸呢。”
“红豆泥?那姐姐我很期待喔~”
这边二人还在你一句我一句小声揶揄着御剑,另一边被御剑用几乎要吃人的目光死死盯住的大场熏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似乎有些不太妙。
她赶忙转移开话题。
“知、知道了,反正事情都已经败露了,那大婶我就把所有的真相全都说出来好啦!不然搞得大婶我好像是帮凶一样,大婶我只是拿人手软心里还是有杆秤的要是制作人真有嫌疑大婶我也不可能一直帮忙藏着不说……”
“说重点!”
御剑怜侍整个人都快要炸了。
时隔一年再次对上吴未央,他本以为能够通过自己这一年来的成长一雪前耻。
结果这才开庭不到一个小时从证物到证人就接连出现各种漏洞,而从辩护席方向飘来的那若有若无的目光更是仿佛把他架在火上烤。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啊!!
“……好吧。”
零帧起手满层致命节奏运转了不到两秒就再次被打断的大场熏终于恢复到正常状态。
“其实大婶我帮忙掩盖的原因也很简单啦,因为制作人说了这件事情跟他们没有关系,而且经过大婶我的深思熟虑之后觉得也确实跟他们没关系,所以就没说了。”
什么叫经过了你的深思熟虑?!
御剑怜侍脸色难看得仿佛刚吃下去了一只死蜘蛛一样,很难不让人怀疑他下一秒就会高呼让法警拿速效救心丸来。
出于人道主义同情,吴未央暂时接上了话。
“所以证人,你说的‘深思熟虑’的依据是什么?”
“这个很简单啦。”
大场熏一转换上了胜券在握的奇妙笑容。
“律师小哥你应该还记得昨天你来制片厂的时候我带你们去一号摄影棚路上有一只掉了头的长鼻猴雕像吧?”
“啊……好像是吧。”
吴未央努力回忆了一下,发现貌似还真有这么回事。
那是位于经过警卫岗亭之后分别前往一号二号摄影棚的岔路口,有一只身首分离的长鼻猴雕像,就跟公园里的大型动物雕像差不多,是挺大的一只。
“那个长鼻猴雕像的头部是前天下午的时候掉下来的,虽然你们当时看到的时候已经被挪到了旁边的草坪上,但当时刚掉下来的时候可是掉在二号摄影棚的马路正中间的,把整条路堵住了,施工队下午三点才开始动工,一直到四点的时候才把那个猴头运走。”
大场熏解释得头头是道。
“而且阿袋死亡时间是下午两点半对吧,而制作人他们从上午九点开始一直到下午四点之前都呆在第二摄影棚,所以根本没机会去一号摄影棚作案嘛。”
“……”
“……”
好像有那么点道理?
御剑怜侍默默捂住自己的额头,他只感觉自己脑袋快炸了。
“所以有作案可能的果然还是只有嫌疑人荷星三郎……”
“異議あり!”
吴未央毫不客气地提出了异议。
“如果你还是坚持认为荷星三郎先生是作案凶手的话那这样一来你就不得不证明另一件事情,那就是死者衣袋武志先生又是什么时候前往的案发现场!”
“那当然是……!”
大脑已经处于极度混乱状态下的御剑怜侍几乎就要将“当然是在刚吃过午饭的时候”这句话脱口而出。
但好在他还尚存一丝理智,硬生生地给及时收住了。
因为如果衣袋武志真的是在午饭过后就前往了第一摄影棚……
那么为什么监控上会没有拍到?
第66章 还是喜欢你开庭前桀骜不驯的样子
“这、这到底是什么情况……”
御剑怜侍只觉得自己脑子彻底宕机了。
现在所有人的证词都能跟监控拍下的照片对的上,除了……死者。
按照大场熏的证词来看死者衣袋武志应该是在吃过午饭后便立刻去往了一号摄影棚。
可从监控照片上来看,整整一天的时间死者衣袋武志都没有经过门卫岗亭前往摄影棚方向的画面。
反倒是被认为是嫌疑人的荷星三郎不仅在监控里出镜,而且还整整出镜了两次!
什么情况?穿越了?
看着手上本以为能帮自己赢下判决胜利的一大堆证物,御剑怜侍忽然有种恍惚的感觉。
与此同时,对面的辩方席上吴未央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对了大场熏女士,还有一件事情我希望能跟你确认一下,就是关于警卫岗亭的监控系统……它是只要有人路过就会启动拍照吗?”
“那肯定啊,难不成还要大婶我手动按吗。”
“不管是往摄影棚过去还是从摄影棚方向出来?”
“对啊。”
原来如此。
接连的肯定让吴未央心里又多出了几分了然。
“既然如此那事情就很简单了,我现在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可以证明荷星三郎先生在下午五点之前一直都在员工休息区睡觉。”
“什……?!”
在接连受到打击后大脑已经完全过载的御剑怜侍近乎茫然地抬起头。
而下一秒传来的是法官席上审判长清脆的木槌敲击声。
“既然这么说了,那就请辩方提供能够证明荷星三郎先生在下午五点之前一直都在员工休息区睡觉的证物。”
随着审判长这句话一说出,整个第四法庭内全部的目光刹那间都一下子聚集到了位于辩方席少年的身上。
“……”
“……”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吴未央会像之前一样用证物一针见血地将整场审判一锤定音时,却见少年只是轻描淡写地摊了摊手。
“不好意思,没有证物。”
……啥?
就有种本以为会整个大的结果最后却拉了坨大的一样,这峰回路转般的神转折直接让整个法庭内的气氛在一瞬间凝固了。
“不过也正是因为没有证物,所以才更能证明我的观点。”
吴未央悠然解释道。
“按照检方的主张,荷星三郎先生是在下午两点整时穿着将军超人的皮套服前往的摄影棚,但从监控中提取的照片来看荷星三郎先生却是在下午五点之后才匆匆前往的摄影棚,且中间并没有拍到荷星三郎先生从摄影棚返回的画面。”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检方的主张成立那么荷星三郎先生又是如何再不返回员工休息区的情况下两度从休息区前往摄影棚的呢?”
“……”
“答案只有一个。”
吴未央缓缓竖起了一根食指。
“那就是荷星三郎先生确实是在下午五点之后才从休息区前往了摄影棚,而监控中在下午两点拍到的所谓的‘穿着将军超人皮套的荷星三郎先生’其实是由死者衣袋武志先生假扮的!”
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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