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执笔者骨
这种不忘初心,自始至终都坚持着自己的标准,无论贫穷富贵都未曾更改动摇半分的信念。是每一个炎国人,甚至是每一个泰拉人都能感受到的情绪价值。
而在阅读完《最后的骑士》过去已经将近五年后,已经长大了许多,不再是那个学校中单纯的学生的,已经踏入了社会的她,却再一次在另一本书上感受到了这种情绪价值。
而且,这种情绪价值带来的震撼和感动,甚至要比她读《最后的骑士》的时候,还要更大,更强!
因为,这是一篇“没有剧透的故事”。
直到剑栏之战的最后一刻,施怀雅都还在期望,当她翻到下一页的时候,看到的会是湖中仙女也好,梅林也好,其他的圆桌骑士也好,会在危难关头现身,会将一切挽回,骑士王会回到自己的卡美洛,以得胜之姿平定叛乱,君临整个不列颠尼亚。
但当她满怀期待的翻到下一页的时候,看到的却是一副插图。
数不尽的尸体堆积成山,仿佛要填满整个世界,晴朗的天空仿佛都被血气所污染,以至于原本洁白的云此刻都变得泛黄且肮脏。曾经受人尊敬,如今却又遭人背叛的王者单膝跪地,一只手牢牢握住那把号称将带来胜利的宝剑的剑柄,他的头颅微微垂下,松散开来的棕发挡住了面容,让人看不清楚他此刻的表情,也分不出他此刻的生死。
整幅画面似乎都充斥着一股绝望的气息,仿佛是要将所有人带入到那片已经没有生机的土地之上。可偏偏,在这绝望的图景之下,那昏黄的天空却撕开了一道口子。
明亮到有些神圣的光芒从那道撕破血腥阴霾的裂口中射出,宛如神明向王伸出的手臂。那光照在王的身上,也照在剑的身上,似乎在向他发出感召。
“你的使命已然结束。”
“现在该休息了。”
施怀雅深吸了一口气,又有些颤抖着吐出,久久不能说出一句言语。
她忽然想起了《厄斯》的作者在书中描写的,这个名为不列颠的国家册封骑士的流程。
上位将剑放在受封骑士的肩膀上,受封者念诵宣誓词语。
而这插图上的一幕中,王已经是骑士王,既是骑士,也是王,原本已经不该有更高的上位。但这最后一幕,从天空中洒下的那唯一一道宛若神明之手一般的光束,是否也是在暗示着什么呢?
或许,并非是“你的使命已经结束,请休息吧。”
而是“你的使命已经结束,现在,奔赴下一个战场吧。”
等等,这样是不是有点太黑心企业家了?完全不给人家休息的时间啊!
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下意识之间想出了个什么该被挂上路灯的想法,施怀雅迫不及待的翻到下一页。
映入眼帘的是八个大字。
【未完待续】
【敬请期待】
施怀雅:“........?”
她突然有些理解,为什么爷爷在看完《厄斯》之后,会气的戴着呼吸机,插着氧气管,都要自我拔管破口大骂了。
不是因为《厄斯》在最后整了什么惊天烂活,导致前面全部烂完,而是她干了一件堪比网络延迟一样令人产生暴力倾向的坏事!
“你这么能断?怎么不把你命也给了断了呢?”
施怀雅没忍住骂了一句,将书翻到第一页,留有作者名的地方。
“让我看看这是哪个*龙门粗口*写的?”
施怀雅看过第一部,隐约记得写这本书的人,在泰拉似乎小有名气,但她毕竟不是什么正经书迷。看书大多数时候只止于打发时间,也没怎么去牢记作者的名字。
而当她打开封页,看到那行署名的时候,施怀雅又一次愣住了。
“恩斯特·希瓦艾什?”
施怀雅的脑海中瞬间浮现出那个最近在泰拉各大媒体报刊杂志频繁占据头版头条位置的菲林少年。
从一开始被形容为“雪境小国的傀儡”,到后来一跃成为“人道主义演说家”,再到“年轻有为的谢拉格首相”,以及这段时间,在万国博览会召开,诸国除乌萨斯外到场参会,飞空艇技术,摘星计划等等内容披露后,被媒体们奉为神明的“泰拉新生代的领袖”,“这片大地最后的良心”,“绯闻不断,后宫治国?你不得不知道的谢拉格首相恩斯特·希瓦艾什!”
最后一个是红酒报的。
端着红酒一边豪饮一边看花边新闻,的确很符合施怀雅对卡西米尔人的刻板印象。还好意思打着什么“揭秘真相”的牌子,就是卡西米尔的三岁小孩都知道,红酒报说的话,那是一个字也不能信!
只是,那个被媒体视为衣食父母的“谢拉格青年政治家”,还有这种业余爱好?
政治家不都该是每天蜷缩在自己那阴暗漆黑的城堡里,在诡异的完全照不到上半张脸的打光下,一边露出“桀桀桀桀”的奸笑,一边策划什么阴谋诡计的人吗?
你看魏彦吾就是这样。
咳咳,开个玩笑,永远正确的魏总督当然是很伟光正的啦。至少施怀雅在领着这份工资的时候,她还是不会去嘴魏彦吾的。
万一被那小心眼的老登开除了,她就得含泪回去继承百亿家产了!
“说起来,恩斯特·希瓦艾什是不是也在施怀雅酒店入住来着?”
施怀雅挑了挑眉。
理论上来说,作为监正会指定的贵宾下榻酒店,各国代表以及运动员应该都住在这里。
但不排除有例外。比如炎国队的代表。
魏彦吾在她来卡西米尔之前就告诫过她,说,如果炎国代表队的代表也在施怀雅酒店入住,那就让她换个地方,尽量不要碰面。
原因是“朝中忌讳”。
施怀雅也不明白,炎国的朝廷在忌讳个什么,怎么还能牵扯到她,但魏彦吾既然已经提前发出了告诫,施怀雅自然还是乐意给老登一个面子......是尊重上司的意见。
她在来酒店后,就在前台查找了一遍入住记录。确认了没有“重岳”这个名字,才放心大胆的住了进来。
至于恩斯特·希瓦艾什,施怀雅不知道她算不算那个例外,但无妨。
她身为空降大领导的权力是无限的,稍微查一下就行了。
拿起床头的座机,拨通了内线电话,施怀雅再次找到了酒店经理。
得知施怀雅大小姐的要求,经理显然有些为难:
“大小姐,咱们不能随便查客户的资料吧,尤其是咱们这些客户,来头都不小.......监正会那边已经下过禁令了。”
“笨!”施怀雅哼了一声,纠正道,“我们当然不会随便调查贵宾的资料。那是我们不该知道的东西!”
“我们只是按例检查一下都有哪些贵宾已经入住了咱们酒店!这样才能更好的做好安保工作。这是我们应该知道的消息。”
经理有些迷糊:“可这不还是一样吗?一旦调查了,那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不都知道了吗?”
施怀雅翻了个白眼,反问道:
“你说得对,但如果我们不知道所有的事情,怎么知道那些东西是我们该知道的,那些东西又是我们不该知道的呢?”
经理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他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但又觉得施怀雅大小姐说的的确很有道理。最后只能点了点头:
“我懂了,我懂了。我马上去查。”
几分钟后,名单便发到了施怀雅的手机上。
看着上面显示的恩斯特·希瓦艾什的名字,施怀雅笑了笑。
诶,可算给他逮到了。
有朝一日,她居然真的能获得吃下“蓝色药丸”,穿过屏幕去给对面来一拳的超能力!
虽然这超能力,多少有点钞了。但不影响!
明天一早,现场催更去!
施怀雅这样想着,望着窗外不知道何时已经升起的太阳,眨了眨眼睛。
“算了,下午再去吧。”
第三百八十章 让我们来打造一个超级IP!
望着眼前正兴奋的追问着有关《厄斯列国志——亚瑟王传奇》接下来内容的某小老虎,恩斯特的表情有些尴尬。
对于下午突然找上门来的施怀雅,恩斯特的确是没有半点心理准备的。
他和施怀雅不能说完全不认识吧,至少也可以称之为很熟悉的陌生人。
毕竟当年,【不要练,诗怀雅,她就是个,吉祥物】的吉祥物梗也算是大火了一阵,以至于在游戏剧情里完全和吉祥物不沾边的施怀雅,就这么获得了这样一个外号,一直延续到了她异格也没有消失。
不得不说,这个外号的确是有点攻击性的,和当年盛行的乳蒂梗几乎可以相提并论。如果不是后来出现了四爷(伺夜),五爷,你这个活动赠送五星男秘术师这样更加富有攻击性的外号和诅咒,吉祥物这个词恐怕也不会这么迅速的被解构成单纯的爱称。
然而,实话实说,恩斯特对施怀雅的了解也就仅限于此了。而当她找到自己,报上身份、大名的时候,恩斯特的第一反应是——莫非这酒店的房费还得我自己交?
还好施怀雅很快便道明了来意,否则恩斯特真得考虑一下写篇小作文控诉一下卡西米尔人的待客之道了。
罗素在谢拉格的时候住的谢拉格大酒店,也都是恩斯特政府出的资金啊。知道的晓得谢拉格大酒店的环境算是整个谢拉格一等一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恩斯特让她们住了古拉格,这伺机报复呢。
可即便如此,恩斯特还是很尴尬。
线下催更,他不是没有遇到过。在开斯特公爵领,他被开斯特公爵催过一次,在哥伦比亚,他也被米洛琦小姐催过一次,可这两位催更,一位是象征性的催一下,借催更之名聊其他的事情。而另一位,则是单纯的觉得书好看,倒也没有那么多的奇思妙想。
只有施怀雅,面对她,恩斯特使出了侧目,挠脸,嘴唇微启,说不出话四大尴尬秘诀!
因为施怀雅小姐问的这几个问题,他的确不是很好回答。
“恩斯特先生,你在故事最后附上的那一幅插画,是不是有什么别的涵义?”
“别的涵义?”恩斯特愣了愣。
我能告诉你,那其实是我一次十连六个卡姆兰之战礼装的怨念吗?
“天上降下的那一束光,是不是神明的感召?你在最后写下的未完待续,是不是有其他更深层次的意思?”
“呃......”恩斯特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那光......那可真是太光了。有没有可能,它其实没什么涵义呢?
啧,这么说好像也不对。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一开始其实是打算写女亚瑟的。
毕竟,某saber的形象的确是深入人心。恩斯特也考虑过,反正都是说不清道不明的传说故事,亚瑟王在地球不也是个传说,他在泰拉自然是想怎么编就怎么编,横竖都是一手货。
但他最后还是没那么做。
这里面的原因很复杂。一部分,是有列维这么个地球老乡在,恩斯特不敢太过放肆,如果直接XP写书,多少有一种把自己赛博暴露狂的羞耻感。而另一部分嘛.......
他在第一次动笔写亚瑟王传奇的初稿的时候,的确是写的女性。但第二天,他上班的时候,碰到了维娜。
有些时候就是这样,如果你不去注意,或者没有个参照物,你可能完全不会意识到有这回事。但一旦你注意到了某件事,那这件事就会一直徘徊在你的脑袋里,挥之不去。
恩斯特一开始是真没感觉,毕竟维娜一般也不说日语。但当她写了一段亚瑟王传奇(saber)版之后,他一听维娜说话,就有一种迫不及待让她喊一声“master”的冲动。
事实上,他也真的这么做了。
当维娜满脸疑惑不解,但依然红着脸喊了一声“master”之后,恩斯特的确爽了好一阵,有一种想让她就这么改变称呼,以后一直这么叫的冲动。
但他很快又反应了过来。
不对啊。
我是白毛,我也不是纯种梦魇(兽人),掺杂了一些其他成分,我居住在一个遗世独立的理想乡(谢拉格)里,我勉强算是胎教肄业的维娜的老师,姑且教了她不少东西。维娜又是某大缺大德的带英帝国在异世界的同位体维多利亚的王储,只是流落在外,暂时没办法继承王位。
对上了,都对上了。
现在只有两个问题,第一,维娜不是红龙之子,而是狮子阿斯兰的后裔,而红龙德拉克,已经在官方层面被确认灭绝了,所以除非维娜的父亲犯下了一些不可言说的错误,否则维娜应该不能算是被选中的不列颠的红龙。第二,维娜还缺一把剑。
红龙不红龙的好解决,毕竟那顶多算是个神化君主的宣称,作为泰拉大地第一位帝皇万王之王——陆加·萨尔古斯的后裔,有阿斯兰血脉的维娜并不缺那种东西。但能放光炮的选王之剑,暂时还是没个着落的。
至于我?
我......我好像是梅林?
啊,这。
为了确保自己不会被某芙芙踢死,恩斯特果断修改了剧本。
孩子,你想多了,亚瑟王,他就不可能是个女孩!
“所以,恩斯特先生,亚瑟王传奇真的结束了吗?”
施怀雅满怀期待的问道。
这也是她最好奇的问题。
从一个传奇故事的角度来看,《亚瑟王传奇》的确是完美收尾了。
虽然他的结局不一定完美,但恩斯特写的本来也不是童话故事,所谓的史诗,重要的是足够的史诗感,是笑与泪,苦与乐,成功与失败,兴衰与荣辱交织在一起构成的篇章。而《亚瑟王传奇》明显已经做到了这一点。
水浒传好就好在诏安。三国演义大家都知道结局是三分归晋,但依然会感动于出师表的忠,敬佩于关云长的义,震撼于曹孟德的奸,笑死在大魏吴王的合肥。
所以,恩斯特无疑可以说,结束了。
但此时此刻,恩斯特又有了些其他的想法。
《厄斯》这个品牌,难道就仅限于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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